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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质监局抽查家用燃气灶具8.7%不合格

来源:中国品牌企业认证管理委员会  时间:2018-06-06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   浙江省质监局12月26日在官网发布2014年浙江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监督抽查结果信息: 近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》的规定,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监督抽查,抽查了宁波、绍兴、台州、金华等4个地区23家企业的23批次家用燃气灶具产品,不合格2批次,批次不合格率为8.7%。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安装使用说明书、结构、热负荷、热效率等项目。

    消费指南:

    1、确定自己家里的燃气种类。我国燃气种类分为液化石油气、天然气和人工煤气三大类,必须选购与所用燃气种类相符的灶具,否则不但不能使用,而且会造成危险。

    2、应购买带熄火保护装置的产品,熄火保护装置一般为钢质感应针,安装在靠近小火盖的位置,与点火针隔火盖相对。

    3、日常使用尖底锅较多时,推荐选择内火盖较小的产品。

    4、家用燃气灶具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,消费者在购买时,务必检查该产品是否标有生产许可证QS标志和编号。正确的家用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格式应为XK21-007-XXXX。

    5、使用天然气和人工燃气的灶具应采用不锈钢波纹管连接进气;使用液化石油气的灶具应采用专用橡胶软管连接进气,且必须在软管两端安装上夹箍以防松脱,每18个月应更换软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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